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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办证对象:
户口在盘龙辖区和常年居住(拥有长期居住权)在盘龙辖区,经昆明市残联指定医院鉴定为残疾人的公民。
(二)办证程序 :
⑴、办证人持盘龙区残联签发的介绍信到指定医院做残情鉴定;
⑵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《昆明市残联残疾检查鉴定表》(残疾检查表)、四张近期正面免冠(小一寸)照片;
⑶、到户口或居住地的社区、行政村(街道办事处、乡)填写《昆明市盘龙区〈中国残疾人证〉办证登记表》(一式三份);
⑷、街道办事处(乡)编号后交区残联办证;
⑸、办证人到街道办事处(乡)签字领证。
(三)残情鉴定医院:
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智力、肢体五类残疾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鉴定,医院地址:青年路 5O4 号;
精神残疾在省精神病院鉴定,医院地址:穿金路 733 号。
(四)残情鉴定时间、科室:
视力:星期一下午、星期二全天、星期四上午门诊三楼眼科;
听力:星期一全天、星期四、星期五上午门诊三楼耳鼻喉科;
言语、智力:星期一全天、星期五上午门诊二楼神精内科、神精外科;
肢体:星期一全天门诊一楼骨科;
精神:星期四全天省精神病院门诊一楼。
(五)残疾证结办时间:
区残联收齐办证资料后,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办证。 |